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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

職責

  • 檢察官是負責對被指控違反了法律的個人或機構提出刑事檢控的法律人員。他們須擬備案件在裁判法院 (較輕微的案件) 、區域法院或原訟法庭 (較嚴重的案件) 審理,並為執法機關提供有關調查工作的法律指引。

通用能力

體能

體能

  • 體力
  • 手眼協調 / 靈巧 / 精凖能力

 

重要程度:1 (最高:5) 

絕少需要有關技能

 

技術掌握能力

技術掌握能力

  • 電腦知識
  • 應用技術能力

 

重要程度:3 (最高:5) 

基本上需要有關技能

 

認知能力

認知能力

  • 創造力
  • 想像力
  • 邏輯思維

 

重要程度:4 (最高:5) 

經常需要有關技能

 

理解及表達能力

理解及表達能力

  • 閱讀理解能力
  • 講寫表達力

 

重要程度:5 (最高:5) 

時刻需要有關技能

 

社交技能

社交技能

  • 溝通能力
  • 談判能力
  • 說服力

 

重要程度:5 (最高:5) 

時刻需要有關技能

 

策劃及執行能力

策劃及執行能力

  • 策劃能力
  • 組織能力
  • 判斷能力
  • 決策能力

 

重要程度:4 (最高:5) 

經常需要有關技能

 

解決問題能力

解決問題能力

  • 有效解決各類問題能力

 

重要程度:5 (最高:5) 

時刻需要有關技能

 

管理技能

管理技能

  • 領導才能
  • 財務 / 時間 / 人力 / 其他資源管理能力

 

重要程度:4 (最高:5) 

經常需要有關技能

 

行業特定能力

法律專業知識及技能

檢察官必須能運用法律專業知識提出刑事檢控。

司法制度和檢控程式知識

檢察官必須熟悉香港司法制度和刑事檢控程式。

說話,聽力和研究的專業技巧

檢察官必須具備良好的說話,聆聽和研究技巧。

基本資歷要求

學歷要求

  • 必須持有法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

專業資格

  • 由律政司司長根據《裁判官條例》 (第227章) 第13條委任,有權在裁判法院出庭發言

工作經驗

  • 在業界有豐富的專業經驗

其他特定要求

  • 參加為期九個月、由律政司內律師講授的入職培訓課程,然後才正式展開工作。

晉升途徑

政府部門

月薪 總薪級表 13-27 點

月薪 總薪級表 28-33 點

月薪 總薪級表 34-39 點

月薪 總薪級表 40-44 點

*有關公務員薪級表的詳細資料,請瀏覽公務員事務局網頁。
http://www.csb.gov.hk/tc_chi/admin/pay/952.html

工作環境

  • 檢察官大部分時間在辦公室和法庭工作。他們或要加班工作,為審訊做準備。

工具

  • 數碼光碟的播放或錄像設備
  • USB隨身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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